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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矿集团渝矿实业公司招聘公告

日期:2025-08-15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集团渝矿实业公司招聘公告

一、企业简介

重庆市渝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是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渝矿实业公司”),成立于20094月,注册资本15850.15万元,坐落于渝北区。渝矿实业公司按照“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重大部署,构建集团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投资运营一体化平台,涉及的主要矿产包括石灰岩矿、锶矿、非金属矿、金矿等。主要从事矿山工程与技术服务(含矿山勘查、设计、施工、环保、储量评估、安全监测及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矿产采掘、洗选、冶炼;矿山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矿产品加工、储存与销售;矿山机械设备研发、制造与应用;对外贸易;道路运输等工作。

渝矿实业公司积极创新企业发展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在确保各矿山企业经济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矿产资源投资运营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矿产勘查等技术服务及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企业治理结构更加优化、品牌社会认可度显著增强的产业化建设目标。

以落实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为导向,立足重庆,辐射全国,发展海外,积极参与全球矿业市场,打造位列全国前位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投资运营一体化企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为了提高市地矿集团对矿业行业动态的深度研判、战略规划支撑及内外资源整合的能力,推动矿产勘查开发体系标准化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具备深厚矿业领域专业知识、丰富行业经验的高端人才(集团所属重庆市渝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专职负责矿业领域相关工作),助力集团在矿业领域的战略落地与可持续发展,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其他应符合国有企业人员要求的相应条件。

(二)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聘用

1.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与原单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尚未完全解决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人员;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和条件的人员。

(三)具体招聘岗位职责与条件

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说明。

(二)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内,请将下列资料电子版(PDF格式)打包发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名称请用“市地矿集团+姓名+联系方式”,请勿重复投递。

2.国企优聘平台报名

请点击登录//www.cqrc.net/gzw/index/,根据提示投递电子简历。岗位应聘条件为该岗位必备条件,不符合相应条件请勿投递。

材料名称:

1.个人简历、附件3《应聘报名表》(附照片、本人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5.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6.与工作经历有关的证明材料,如任职文件、项目参与证明、业绩数据、获奖证书等(如涉及到单位、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可作技术隐去);

7.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

市地矿集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依据报名人数,以短信通知参加笔试或面试。应聘人员收到通知后,应确认并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或面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进行,现场审查应聘人员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职称证、学历学位证原件等资料。

(四)笔试、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人事档案审核及无犯罪记录证明要求

对通过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并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如档案审核不通过,不予录用,同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档案转出地址,进行人事档案转出。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发现不符合申报岗位身体条件要求的,不予录用。市地矿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补录。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集团公众号进行公示。

(八)录用

通过体检者,按市地矿集团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合同。

五、薪酬待遇

薪酬福利待遇按招聘岗位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本次招聘不接受除本简章规定方式之外的其他形式报名。

(二)市地矿集团对报名资料严格保密,恕不退还,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请应聘者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应聘各环节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发送,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四)最终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合格,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解除合同。

(五)未尽事宜,市地矿集团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3-63110723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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